万合电灯厂 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敦化县商会会长万茂森、敦化士绅钟岳、东北军驻敦化十三旅(后改为二十七旅)七团团长王绍南倡议办电灯公司,由万茂森出面筹办。经县长郭恩波同意,通过敦化县公署向吉林省有关部门报送“拟设敦化电灯公司”呈文。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吉林省建设厅厅长孙其昌以训令第一百三十二号批文给敦化县公署,饬令万茂森速行造具各项书款呈送厅。万茂森把方案呈送给省建设厅后,向隶属满族的“南满电业株式会社”提交了借款方案。同年3月此案获准,单反对借外资,因此万茂森走于吉林、沈阳等地,筹借股金九万现大洋。民国十九年(1930年)三月,万茂森与安东(今丹东)丹华公司协商,以三万现大洋做为购置发电设备和丹华公司安装费用,厂址选在城内城隍庙路南,开始土建工程。1931年“九·一八”事变后因局势紧张,工程停工,1932年复工,2月20日,救国军攻打敦化,工程又停工,3月份,因万茂森与救国军有联系,被日本宪兵逮捕,万合电灯厂被取缔。1932年8月,万合电灯厂改组为“敦化电业股份有限公司”,属日满合资企业,工程复工后,安装了一台113马力柴油发电机,容量75千瓦,电压3点3千伏,50兆赫,1933年2月6日运行供电,用户为940户,2500盏电灯,于是敦化历史上第一家电力企业诞生了。 (选自《大德敦化》整理 张凤鸣)